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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情民意

莫让城市公园重返“脏乱差”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1-17 11:42:40 浏览次数: 【字体:


市政协提案委副主任龚勇反映:城市公园是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城市生态系统、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满足城市居民的休闲需要,提供休息、游览、锻炼、交往,以及举办各种集体文化活动的场所。近几年,市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对我市城市公园进行大型改扩建,提质改造澹津公园、三湖公园、古大同森林公园,新建了渔丝湖公园、毛里湖湿地公园等,城市公园成为了市民娱乐、休闲、健身、避险的最佳场所。

    然而,随着公园的投入使用,由于部分市民的不珍惜、不爱护和建材本身的质量原因,设施损坏现象时有发生。如一些小型装饰物和宣传牌被推倒、采花摘叶、路灯损坏、乱丢果皮纸屑、湖面垃圾清除不及时等等。这些现象的存在充分说明,在建设开放式城市公园的同时必须尽快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切实做好城市公园的保护和管理。为此建议:

    1.宣传部门和媒体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人们养成良好的游园习惯,爱护公园设施,倡导人们与一切破坏公园环境设施的行为作斗争。

 2.公园管理部门加强对公园管理维护。将公园分区划片落实具体管理维护施工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公园每一块片区都有人管,不留管理空当,并对公园内损坏的设施及时进行维护修缮。在各路口设置障碍阻止机动车进入,仅供行人通过;水塘周边设置清晰的水位警戒标识,减少溺水事故;每年定期清除池中的野草及淤泥,保持河水面清洁;森林公园应设立醒目的防火标识;安装高清监控摄像头,适时抓拍不文明现象,特别是恶意损坏公园设施设备行为,及时纠正、处罚、打击。

 3.社区积极引导和组织群众制定市民文明公约。引导群众自觉爱护公园一草一木;禁止群众乱扔垃圾到湖面;禁止在绿化带遛狗、养宠物;禁止带小孩在河边对幼小鱼苗进行过度捕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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