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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以求同 协以成事——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25 11:11:33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准确把握政协工作规律,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独特作用,以商求同、以协成事,助推实现高质量的全过程人民民主。

一、从“民主”到“全过程人民民主”

1.何谓“民主”?“民主”概念起源于古希腊,与专制、专权对立,指“人民管理、治理国家的权利”。而现代,对民主更规范的定义是指“人民所享有的参与国事或对国事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1]。人人都追求民主,就目前来说,不论是以“虚”著称的西方式民主,还是因“实”闻名的中国式民主,都是不同国体和政体下人们最美好的理想和追求,“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2]。人们追求民主,是为了找到最大公约数,用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让制度发挥出最大的效能。

2.何唯“民主”?“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律。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这话是对的,只有把大政方针决之于公众,个人功业欲才不会发生。只有把每个地方的事,公之于每个地方的人,才能使地地得人,人人得事。用民主来打破这个周期律,怕是有效的。”这是1945年7月4日,发生在毛泽东主席和黄炎培先生之间著名的窑洞之问。为什么民主,或者说为什么中国式民主,能如此有生命力?如此得人心?或许从这段对话中我们可以管中窥豹,了悟一二。

3.何为“民主”?中国共产党建党百余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七十余年,民主在中国如星星之火,渐成燎原之势。经过长期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从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时第一次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到2021年11月,“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开启了一个新的纪元,进入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新时代。

二、在比较中认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中国特色

1.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为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中国的本质和核心。“中国式民主,实现各方面在共同思想、共同利益、共同目标基础上的团结一致,人民安居乐业、心情舒畅,社会和谐稳定、生机勃勃。”[3]可以说,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体中国人民都能参与的、代表人民利益的民主形态,是中国式民主的集中体现。与代表资本家、体现资本家意志、维护资本家利益的“极少数人享受民主,富人享受民主”[4]的西方式民主有着本质区别。

2.全“过程”人民民主,过程融通。“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5]民主实践中的选举、议事、决策、管理、监督一个环节都不能少,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环环相扣、环环贯通、环环融合,通过自我闭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成为“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6]的目标。与在选举时被唤醒、选举后被休眠、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的西方式民主形成鲜明对比。

3.“全”过程人民民主,面面俱全。我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7]。人民民主的主体“全”:人民民主是属于全体人民的民主,特别注意解决弱势群体、边缘群体的参与问题。人民民主的内容“全”:人民可以参与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个方面的公共事务中来,大到《民法典》的修订实施,小到邻里矛盾家庭纠纷。人民民主的范围“全”:从国家到地方、从体制内到体制外,是广泛多层制度化的民主体系。与少数人掌握发言权、利益集团控制发言权的西方式民主壁垒分明。

三、人民政协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发挥作用的必然性

1.从历史层面来讲,这是必然的。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作出了关于国都、国旗、国歌、纪年等的决议,选举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拉开了“协商建国”的序幕。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政协在坚持团结民主、履行职责职能中建言资政、凝聚共识,为中国巨轮行稳致远作出了重要贡献。回顾人民政协70多年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到,人民政协根植于中国历史文化,产生于近代以后中国人民革命的伟大斗争,发展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光辉实践,是“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积极投身建立新中国、建设新中国、探索改革路、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在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的实践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必将继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2.从理论层面来讲,这也是必然的。“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翻开《毛泽东选集》,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这10个醒目红字。“无产阶级为了实现解放全人类的历史使命,必须建立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加强自身的团结统一并要联合广泛的同盟军”,中国共产党把统一战线列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法宝之一,并深刻把握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的阐述,“中国人民将会看见,中国的命运一经操在人民自己手里,中国就将如太阳升起在东方那样,以自己的辉煌的光焰普照大地。”[8]“对于人民内部,则实行民主制度,人民有言论集会结社等项的自由权。选举权,只给人民,不给反动派。”[9]人民政协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和重要实现形式,人民政协协商与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共同构成了多层次的协商机制,必将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发挥重要阵地、重要平台、重要渠道作用。

3.从制度层面来讲,这更是必然的。我国现行《宪法》明确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斗争中,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短短的95个字,不仅肯定了人民政协重要的历史作用,更为人民政协的合法性提供了根本大法的强有力保障。中共中央对于政治协商特别是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制度规定。特别是今年6月13日发布施行的《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第一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和部署,明确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是两种基本方式之一。

四、发挥人民政协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各环节中的重要作用

1.发挥人民政协在民主选举中的桥梁作用。民主选举是在同级别候选人中选择上级领导者的行为,具有“自下而上”和“公平投票”的性质。“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10]各级政协的全体会议有一项重要议程,就是协商同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等相关候选人。在人大选举之前由代表各界别群众利益和意志的政协委员对候选人充分协商,正是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生动体现,也是人民政协在民主选举中桥梁作用发挥的具体表现。

2.发挥人民政协在民主协商中的平台作用。民主协商是平等的主体,以自由、公开、平等的方式,参与对话、沟通、协商,倾听各种不同的意见,经过理性、负责的思考,对国家与地方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重要问题在决策前和执行中的协商。人民政协作为重要协商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围绕党政工作重点、群众关注热点、社会治理焦点,针对性地安排协商活动,以界别为依托、以专委会为基础,完善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以专题议政性协商和专题视察为重点、以对口协商和提案办理协商为补充的协商议政格局,坚持有事好商量,促进不同思想观点的充分表达和深入交流,形成良好协商氛围。但是我们要明确的是,政协协商应该是“在”政协协商,而非“跟”政协协商,政协应该是协商平台、协商载体,充分发挥政协位置超脱的优势,讲真话、建诤言、献良策。

3.发挥人民政协在民主决策中的咨询作用。民主决策是通过预定的程序、规则和方式,确保决策能广泛吸取各方意见、集中各方智慧、符合地区实际、反映事物发展规律。人民政协既是“党和国家决策不可缺少的信息来源”[11],又是决策的宣传者、执行者、监督者,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就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的重要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开展政治协商、积极建言献策,为党委政府正确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从而使党政决策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加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更加科学可行。

4.发挥人民政协在民主管理中的参与作用。民主管理是相对于绝对服从绝对权威的管理而言的,即管理者在“民主、公平、公开”的原则下,科学地将管理思想进行传播,协调各组织各种行为达到管理目的的一种管理方法。说到底,民主管理是人的管理和服务。当前,我们正经历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对世纪疫情叠加的影响,社会矛盾表现形式更加多样,人民利益诉求更加多元,社会管理难度日益加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联系广泛的优势,发挥政协委员更好联系界别和群众的作用,通过建立委员工作室、民主议事厅、商量平台等形式,参与到民主管理各个方面,做好人民政协为人民的工作,为新形势下的民主管理工作尽责出力、作出贡献。

5.发挥人民政协在民主监督中的主体作用。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等,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协商式监督。民主监督从本质上讲是民主权利、民主形式和民主渠道的统一,作为政协三项职能之一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政协组织、政协参加单位、委员个人等实施重点事项监督、专项监督、选派监督员监督、提案办理监督,甚至是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提出微建议等发挥作用。

“履不必同,期于适足;治不必同,期于利民”,人民政协作为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和重要实现形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商以求同,协以成事,在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新征程上,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时代里,美美与共!

参考文献:

[1]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第904页

[2]习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新华网,2021年10月14日

[3] 谭凯鸣:《中国式民主:使中国成为一个“大强国而又使人可亲”》,《中国政协》2022年第09期,第12页

[4] 列宁:《国家与革命》,《列宁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89页

[5] 习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新华网,2021年10月14日

[6] 习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新华网,2021年10月14日

[7] 习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新华网,2021年10月14日

[8] 毛泽东:《在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上的讲话》,《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467页

[9] 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475页

[10]《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2006年2月8日

[11] 李瑞环:在政协九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2001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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