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津市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
4月17日,政协津市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市委一楼会议室召开。市政协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办负责人、不是常委的工作组组长和镇、街道政协联络处主任列席会议。
市政协主席姜正才主持会议。
会前,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海龙带领全体与会人员共同学习《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相关内容。
会上,审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津市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津市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二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
审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津市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政协津市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津市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草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津市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日程》(草案)等十二届五次会议有关事项。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政协津市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草案)、《政协津市市委员会2020年度协商工作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
姜正才强调,大家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参加好五次全会,要做好全面充分的会务准备,要充分展现委员风采,积极履行职责,要更加精细地组织各项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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