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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好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5-23 08:54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抓好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建议

提案类型:集体提案     集体提案单位名称:法制民宗工作组

为维护我市持续和谐稳定发展的良好局面,市政协围绕我市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开展深度调研,我市目前矛盾纠纷现状及成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通过调研掌握的情况来看,我市矛盾纠纷主要有三个方面特点。一是矛盾纠纷多发。2024年,我市共受理各类纠纷7112件,有2794件在村、社区级化解,2457件在镇街级化解,1639件在行专调解组织化解(其中“津市和”家事工作室调解473件),201件在行政调解组织化解,21件在警司联调下化解。虽然调解成功率达100%,但平均每天发生矛盾纠纷19.4起,呈多发趋势,突发性、偶然性持续增强,形势不容乐观,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二是矛盾纠纷多样。据分析我市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邻里纠纷,婚姻家庭,道路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损害赔偿纠纷,山林土地纠纷,劳动争议等方面,且每种类型的矛盾都有其独特的表现形式和解决难点,及时排查发现,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难度越来越大。三是重点人员复杂。我市目前有刑释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三失一偏”等特殊人群1671名。有投资失利、关系失和、生活失意、工作失业、精神失常、情感失调、心态失衡、年少失管等重点人员19名,极易产生矛盾纠纷,需要重点关注。

我们认为,抓好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津市,就是要提升社会治理的“柔性”,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我们建议:

1.要加强党政重视。一是要始终强化党的领导。‌必须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把问题和困难解决在基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二是要突出抓好规范建设。要加强市、镇、村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现各类矛盾纠纷信息汇聚,各类化解资源整合,起到统筹协调、牵头管总的作用,及时下发化解任务,确保群众的矛盾纠纷有地说,有人管、管到底。三是探索建立激励模式。建立以奖代补的激励模式,让各类社会热心人、各类组织成为党和政府扎根群众的根须,听民意、帮民困、解民忧,成为党和政府与群众的坚实桥梁和纽带,从而形成我市矛盾纠纷多元参与化解的良好局面。

2.要建立化解体系。一是从预防入手。做到“三个在前”,预测工作建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建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将矛盾纠纷预防再早、处置在小,避免“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二是从调解发力。要深入推进我市矛盾调解“三二一”工作法。村(社区)干部、包村干部、镇(街道)干部,要“首问负责”抓好三次初级调解。仍未解决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要指定牵头化解单位,并由市级领导包案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三是从多元化解。积极引导“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军人、老模范、老教师)、无职党员、社会志愿者、专技人员以及“两代表一委员”参与矛盾纠纷调解。真正让群众参与到调解过程中来,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3.要全面疏导情绪。要积极疏导干群情绪。必须提前心理干预,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法律服务、心理咨询、转化教育等专业力量参与到矛盾纠纷化解中,避免恶性案件的发生。

4.要强化重点管控。一方面,要抓好矛盾纠纷重点人员的动态管理。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管稳定”的原则,加大对相关人员的思想疏导和教育稳控工作,定期走访,主动掌握人员思想动态。一方面,要针对矛盾纠纷重点人员主动谋划“因人施策”。关系失和、情感失调、心态失衡的要疏导到位,投资失利、工作失业、生活困难的要帮扶到位防止极端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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