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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工作

关于预防野生动物破坏农作物及补偿机制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2-20 16:34 浏览次数: 【字体:

近些年,我市偏远乡村百姓对野生动物破坏农作物的问题反响强烈,我们带着这些问题,到相关职能部门、镇街进行调研。从调研的情况看,这一情况客观存在,在调研中发现,经过多年的治理,我市生态环境越来越好,再加上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逐步增强,野生动物种类持续增加,种群数量快速增长。由于增长过快,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私人捕猎,数量一下子从过少需要保护的野生动物,变成了频频糟蹋农作物的入侵者。目前津市破坏农作物的野生动物主要是野猪和灰鸽。主要分布在:金鱼岭大关山村、药山镇和平村、药山村、临东村、毛里湖镇樟树村。野猪肆无忌惮地闯入农田,破坏各种农作物,农户苦不堪言,大关山村5、6户农户2019年种的西瓜在刚成熟时野猪一夜之间吃了个精光,有的野猪个头大,险些伤人。他们为此多次到市信访局集访,请求政府给与一定的补偿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毛里湖樟树村一养渔户反映,灰鸽常年在承包的鱼湖里叼鱼,使它们蒙受了很大损失,多次到乡镇政府反映没有得到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因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目前部分省、市也据此出台了一些生态补偿办法和措施。针对津市野生动物的现状,为了保护百姓生命财产安全,提出如下建议:

1.实施有效的防范。由林业主管部门开展有关野生动物生活习性、防护技术等内容的培训,镇街加强对野生动物的防范措施。

2.有计划的猎捕。确定野生动物数量是否超过了自然承载量。如果野生动物数量超过了自然承载量,受害群众可向所在地乡镇反映,由所在地乡镇向林业部门提交申请,由林业部门进行科学评估后,对野生动物实行有计划猎捕。

3.落实生态补偿制度。相关职能部门和损害发生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共同调研后提出生态补偿的标准、补偿程序,向市政府汇报。使生态补偿有章可循。

4.加强资金保障。将生态补偿资金纳入年初财政预算给相关镇街。同时,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或采取商业致害保险保护赔偿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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