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老年保健品市场监管的建议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已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保健品也逐步成为老年群体的消费热点。但有部分不良商家通过免费发放赠品、免费体检、免费试用、“专家”讲座等形式,故意夸大产品效果、提高产品价格,诱使老年人购买相应的产品。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已接到关于保健品营销的投诉达二十多起,集中反映不良商家通过销售保健品骗取老人钱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宣传手段多样化。为吸引老年人注意力,通常采取聘请“健康专家”免费开展讲座、现场示范商品疗效、聘请“患者”现场讲述产品疗效、免费进行体检等形式,忽悠和糊弄老年人,对老年人进行“洗脑”。
2、保健品质量参差不齐。一些不良商贩销售的保健品属于合格药品,但却夸大产品疗效;另外一些商贩贴假标签、假的生产日期和生产厂家,所销售的“保健品”属于非法生产品,不但起不到疗效,反而会危害老年人身体健康。
3、流动销售难以取证。大部分商贩通过在销售地临时租用酒店会所、门面,借助发放宣传单、免费发放面条、鸡蛋等小商品的形式,吸引老年人参加保健品销售讲座。一旦有老人及家属发现上当受骗,很难再找到该商贩进行核实。
为此,建议采取以下举措,进一步规范老年保健品销售市场:
1、加大保健品日常监管力度。考虑到日常监管难度大,且涉及部门范围广,建议建立部门联合协作机制。市食药工质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及市广播电视台应加强联动,加大对全市保健食品的抽检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添加、制售假劣和虚假宣传药效等违法行为;开展不定期的集中整治,重点针对租用场所通过集会宣传出售保健食品的行为,重拳整治故意夸大成效、哄骗老人的销售模式;集中清理虚假保健品广告,并依法追究违法者的责任。
2、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活动。相关职能部门要通过微信、网站、新闻媒体等宣传平台向全市广大消费者宣传保健食品科普知识及当前保健食品销售案例,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进行消费。
3、充分运用社会监督力量。公开监督举报电话,邀请群众参与社会监督,逐步建立群众举报违法保健食品机制,利用网站、新闻媒体等平台集中曝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案件涉及的违法主体,形成威慑效应。
4、营造关爱老人的浓厚氛围。建议民政、街道、社区充分利用辖区公共活动场所,组织开展老年人活动,借助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主动关爱空巢老人;市文明办及市广播电视台可借助多途径的宣传方式,在社会进一步倡导“关爱老人、关心老人”的氛围。